“客厅里的调解”挽回消费者经济损失

现场查看问题。

本报讯(记者 黄敏 文/图)3月19日,一场特殊的“调解现场会”在黔江区碧桂园小区展开,由重庆四中法院、区法院两级法院法官、区市场监管执法人员、区消委会调解员组成的联合调解组,2小时成功化解一起历时两年的定制家具(涉案金额8万元)消费纠纷。

在消费者兰先生家中,通过实地测量争议家具尺寸,比对设计图纸,查验安装工艺,确认该定制家具存在尺寸不符、工艺瑕疵等多处问题,兰先生要求经营者对其全部整改。法官现场释明《民法典》合同篇相关规定,指出经营者应承担违约责任。因部分整改诉求涉及二次施工,存在其它不确定性,涉及金额较大且当事人已经入住,双方争议较大。

本着“既要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也要考虑企业经营实际”的原则,调解组发挥市场监管的技术检测优势、司法机关的法律适用优势、消委会的协商沟通优势形成调解合力,推动调解现场既是质量鉴定室,也是法律咨询台,更是权益保障站。经过三轮调解,双方达成协议:商家免除5800元尾款作为补偿,30日内完成相关问题整改。

这场“客厅里的调解”不仅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更是我区贯彻落实《重庆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促进条例》,构建消费纠纷联动联调、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实践,发挥消委会在消费领域的专业性和法院在司法程序中的权威性。消委会结合法院的司法实践经验,可为消费者提供更专业、更便捷的调解方案。通过诉调对接机制,实现调解与诉讼的高效衔接,避免司法资源浪费。当行政监管的刚性、司法裁判的权威与消费调解的柔性深度融合,一幅共建共治共享的消费治理新蓝图正徐徐展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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