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限运输车“办短跑长” 未按许可线路行驶被查处

在白马收费站下道的超限运输车辆

本报讯(记者 王安娜 通讯员 宁南虹 文/图)今年9月以来,全市开展道路交通运输领域安全集中整治,打响道路交通安全“保卫战”。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始终保持货运车辆监管高压态势,围绕超限治理全域联控,打造“渝路畅通”品牌,推动建设安全畅通精品公路。

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核查一宁籍超限运输车辆时发现,该车存在未按许可线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1时许,二大队接报称G65包茂高速公路白马收费站出口有货车涉嫌未按许可的路线行驶,执法人员立即前往核查。经查,该重型半挂牵引车装载货物为一套轮毂设备。执法人员根据驾驶人提供的2张《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逐一核验,其装载货物的重量、尺寸,与实际相符;但实际通行线路与许可不符,一张为湖北省郑岗至四川广元收费站,另一张重庆市黔江至白马收费站,中间路段未许可通行。

“因为货物要得急,我们在半路补办重庆境内通行证,当时想着办下来已经进入重庆境内,而且能在凌晨下高速,应该不会有检查,就只申报了黔江至白马段。现在想想是得不偿失,真后悔!”驾驶人坦言。驾驶人上道时用一个《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下道时用另一个通行证,中间少申报通行路线,其实质是通过“办短跑长”的方式偷逃通行费用,企图达到降低运输成本的目的。执法人员结合典型案例向其作普法宣传,并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提醒:货物运输承运人须依法依规开展道路货物运输经营,需超限运输的应如实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严格遵守《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自觉按申报的尺寸及重量装载,按许可的路线行驶,严格执行护送方案要求,确保货物运输安全和高速公路桥梁、隧道等路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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