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妇幼保健院:管住采购“微权利”

本报讯(通讯员 曾山娟)近段时间,黔江区妇幼保健院围绕“清廉医院”建设目标,聚焦医疗采购中的“痛点”“难点”“堵点”,扎实开展“阳光医疗采购行动”,持续规范医疗药品、耗材等方面的内控采购管理,切实破难题、补短板、提质效、强活力,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阳光询价,规范医药采购流程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用耗材询价流程,全力营造公平公正、阳光透明的医药采购环境。黔江区妇幼保健院建立完善询价采购流程和监督管理办法,在采购流程上严格按照政府招标采购的要求执行,将院内需求目录和询价采购公告经院办会审议后公开挂网(医院微信公众号),评审时在医院专家库中随机抽取5名专家参与评审,支部纪检委员全程参与监督,确保采购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为供应商创造了公平竞争的条件,使采购相关人员处于有效监控的环境中,实现了各职能环节的到位和制衡,确保了“阳光采购”顺利开展。

阳光采购,规范医药购销行为

为有效预防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和行业不正之风,规范医药购销行为。黔江区妇幼保健院组织采购部门对采购项目、管理流程、制度建设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制定印发了《黔江区妇幼保健院医用耗材采购供应制度》和《黔江区妇幼保健院药品采购供应管理制度》等通知,医用耗材、药品等采购严格执行阳光采购,原则上通过重庆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进行采购,不得通过其它途径采购。通过一系列举措进一步加强了源头防范、规范了权力运行,强化了责任落实。

阳光接待,规范医药监管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医院医务人员与医药代表的行为,增强医务人员廉洁法律意识,建立清正廉洁的新型医商关系。黔江区妇幼保健院严格执行医用耗材、药品等供应商来访“三定三有”接待制度,即“定时定点定人、有预约有流程有记录”。确定每月第一、第三周周二下午为“定点接待日”,由药剂科、医学装备科、相关业务的科室人员和相关科室负责人参加,必要时需有分管领导参加,行业作风办公室随机抽查流程与记录,并不定期进行实地、监督巡查,如在规定时间、规定地点外发现医药代表开展相关活动的,立即劝离并保留证据;如医务人员在非接待时间和非指定地点私自接触医药代表的,记入医德考评档案。

清廉医院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医院采购管理作为其中的重要环节,其清廉性不仅关乎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更直接影响到患者的切身利益。黔江区妇幼保健院将严格按照清廉医院建设要求,持之以恒地推进清廉医院创建工作,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医院环境,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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