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一大队执法人员在G65包茂高速水江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三辆装载风电叶片的超限运输车未按规定路线行驶,其存在违法行为被依法处理。
经现场核验,三辆车为六轴车证件齐全,且均按规定办理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车货总长102米、宽4.90米、高3.63米与《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记载内容相符;下道时称重均为72.40吨,与记载许可70吨不符。细心的执法人员还在平台核验通行轨迹时发现,三辆车本应从出城方向在水江收费站下道,实际却是从进城方向下道,存在未按许可的通行路线行驶。经调查,三辆车由于货物太长无法在水江收费站出城方向匝道正常通行,到达水江段后继续行驶至黔江后再返回从进城方向水江收费站下道。“本来变更通行线路是应该重新申请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我们想着都是在同一个收费站下道应该不会发现,没想到你们核查得这么细致。”驾驶员坦言道。
三辆车由于未按许可的路线行驶公路,其行为违反《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属于违法超限运输。按照《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六轴及六轴以上汽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过49吨属于超限运输,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每超1吨罚款500元。该案中,承运人江苏某物流有限公司将面临大额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承运人在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时应如实填报车货重量、尺寸情况,并按许可的时间、路线行驶,如有变更须重新申办,并严格按许可内容通行,否则将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构成损害,增加道路运输安全风险,甚至可能危及他人生命财产安全,交通运输执法部门必将严查此类违法行为。(记者 王安娜 通讯员 郭桢汐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