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个体):
按照《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人民银行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通知》(财建〔2017〕237号)、重庆市安监局《关于集中清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要求,2018年起我区已全面开展风险抵押金集中清退工作,截至目前,还余部分风险抵押金未清退完毕。为进一步有效推进清退工作,现再次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清退范围
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渝办发〔2008〕14号)要求,在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专用账户储存有风险抵押金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企业及个体。
二、办理程序
各有关企业持相应申请资料于11月29日前至区应急局对口业务科室办理相关手续,核实无误后由区应急局统一退还;逾期未办理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自行承担。
所需资料如下:
(一)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退还申请表;
(二)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缴纳风险抵押金证明材料(企业缴款收据原件)。
注:缴款后企业名称发生变更、转让、注销或原缴款人已故的,请出具企业名称变更、转让、注销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同时由属地乡镇街道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缴款证明材料丢失的,请出具遗失说明,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对相关材料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非煤矿山安全监督管理科 王安彬
联系电话:023-79239907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科 陈 静
联系电话:023-79247254
人事财务科 张 丹
联系电话: 023-79243258
特此公告
重庆市黔江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