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陈文娇)10月10日,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调研组,前往洪安人民法庭实地调研指导工作。
秀山法院院长万晓佳带队先后察看了诉讼服务中心、代表委员联络站、乡贤工作室、孝为先与和为贵调解室等地,边走边与洪安法庭负责同志谈工作、理思路、想点子。
调研组指出,洪安人民法庭要深入贯彻市高法院的要求和勉励,把维护民族团结进步、保障各族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与司法工作深度融合的新局面,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再立新功;要以新修订的人民法院审判质量管理指标体系为牵引,抓管理强质效,锻长板扬优势,推进各项工作取得新进步,再上新台阶。
调研组勉励洪安人民法庭工作人员,进一步汲取民族文化优秀内涵,增强到庭诉讼各族群众的认同感;进一步发挥“一站三室”作用,切实调处当地矛盾纠纷;持续深度用好渝湘黔少数民族毗邻地区司法协作机制,服务保障边区和谐稳定。
另据了解,在日前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洪安人民法庭被表彰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表彰的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