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辖区小广告
本报讯(记者 王安娜 通讯员 郭桢汐 文/图)高速公路收费站外广场和服务区周边小广告,不仅影响路域美观,还可能涉及虚假不实信息、诈骗信息等。为保持路域整洁美观,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国庆节前,重庆高速执法第三支队一大队联合高速公路南方公司南川管理中心,开展整治小广告专项行动。
9月28日,执法人员和管理中心工作人员针对辖区收费站、服务区等地段,乱贴广告、乱涂写等问题开展“地毯式”排查,现场清理包茂高速水江收费站、东胜收费站,以及银百高速大有收费站各类小广告20余处,有效改善了辖区路域环境。
同时,执法人员根据相关信息联系到张贴、悬挂小广告的当事人,现场对其进行普法宣传,明确告知其行为已违反《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关规定。
“是我的法治意识淡薄了,没有意识到这种行为已经构成违法,我马上整改恢复公路附属设施原貌。”见当事人认错态度良好,且违法行为轻微,批评教育后监督其现场完成整改。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禁止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
《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路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可以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损坏、擅自移动、涂改、遮挡公路附属设施或者利用公路附属设施架设管道、悬挂物品,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二)涉路工程设施影响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