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安娜 通讯员 刘汉)重庆高速执法三支队六大队利用大数据筛查辖区通行高频车辆时,发现一辆渝籍小轿车8月在重庆主城和万盛两地往返70次,被列为疑似违规运营车辆重点监测对象。近日,该车在万盛收费站被执法人员依法查处。
经现场核查,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驾驶人李某有网约车从业资格证,当日他与两名乘客约定车费每人50元运客。经后台查询,李某去年同样因未取得巡游出租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处罚过1次。
“被罚的不是今天这个车,是我以前那辆,已经过户给亲戚了。”李某解释称,为降低出车成本,他放弃了合规的网约车,现在用妻子名下车辆从事“经营活动”。
执法人员耐心向其宣传《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面对乘客的陈述和确凿的证据,李某坦言不该自作聪明。最终,驾驶人李某不仅因违反《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相关规定被处罚,同时还因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两年内被依法处罚两次,被移交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暂扣三个月驾驶证。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醒: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的驾驶人,必须依法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资格证,车辆也必须具备合法营运资质。良好的交通运输秩序需要广大市民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共同维护,请广大驾驶员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合法合规经营。同时,请广大乘客自觉抵制“黑车”,通过合法网约车平台预约车辆,以保障行程安全和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