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维护老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本报讯(记者 张瑜洋 田丹 文/图)9月4日,全国首例由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提起的,涉老食品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在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庭审现场
据悉,2023年11月下旬,黔江区市场监管局陆续接到消费者投诉,称当地两家奶粉店先后关门停业,不仅拿不到奶粉,预存的货款也不知去向。
“我在他店里买羊奶粉,他卖400多元一桶,喊我充钱,说充钱会员价算下来平均280元一桶,我前后充了2万多元。有一天我去拿羊奶粉,店门关了,羊奶粉没拿到,钱也没退我。”消费者任某某告诉记者。
市场监管部门调查后发现,这两家停业的奶粉店主要面向老年群体,且实际经营者之间存在关联,第一家奶粉店在2021年3月停业后,在没有注销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又于当月在新地址重新注册登记了第二家奶粉店,并向消费者宣称是更换店名后继续经营,而第二家奶粉店也在2023年11月12日突然停业。
“调查后,我们发现这两家奶粉店一直通过线下聚餐、参加集体活动、赠送小礼品等方式,诱导消费者预存货款。在第一家店停业后,他们告诉消费者,预存的货款可以在新店继续使用。但是在两家奶粉店都关门后,他们既没有向消费者提供奶粉,也没有退还剩余的货款。”黔江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李力回忆道。
经过统计,黔江区共有57名老年消费者在这两家奶粉店预存货款后,无法正常提货和退款。面对市场监管部门的调查,两家奶粉店的实际经营者均表示,不该由自己来承担责任。由于该案的被侵权人都是老年人,重庆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决定,由市、区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组织联合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
2024年9月4日,在重庆市、黔江区两级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支持下,这起涉老食品纠纷案件在黔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57名老年消费者以原告身份向法院提起集体诉讼,诉请各被告退还原告剩余预存货款共计16.72万元。由于本案涉及人数众多,涉案金额较大,目前正在进一步审理中。该案例是由消费者组织提起的涉老食品支持消费者集体诉讼案,是全国首例。
黔江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露霜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预付式消费纠纷案件,被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3条的规定。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我们把57件独立诉讼合并在一个诉讼程序中进行审理和裁判,简化了诉讼程序,避免当事人因多个庭审而承担过重的经济负担和时间成本,切实维护老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公平正义跑出“加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