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文/图)8月2日上午,秀山自治县峨溶镇坝浪村罗永明因勇救落水群众,被授予“见义勇为人员”称号,颁发证书的同时给予奖励10000元。
罗永明是坝浪村老寨坪组村民,患有胸积水、肺结节等疾病,长期在家养病。今年6月30日13时许,两名女孩儿在老寨坪附近的下寨河戏水玩耍时,误入深水区溺水。家住附近的罗永明听到溺水女孩同伴求救后,迅速从家中拿着木棒赶往河边,不顾个人身体状况,毅然进入深水潭中,奋力将两人营救上岸。遗憾的是,其中一名孩子因溺水时间过长未能抢救成功。
据了解,为弘扬社会正气,鼓励见义勇为行为,根据《重庆市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重庆市公安局关于推进见义勇为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决定认定罗永明同志为见义勇为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