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通讯员 冉光福)根据中共重庆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清廉机关清廉村居清廉学校清廉企业清廉医院清廉政法清廉市场清廉工程清廉文化建设等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委党建〔2024〕3号)安排部署,近日,黔江区闻令而动,高位推动,细化责任,扎实推进“清廉工程”建设。
加强领导,高位推动。成立了在区纪委监委统一领导下,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委、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国资委、区大数据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清廉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印发了《黔江区清廉工程建设实施方案》,召开了清廉工程建设专题会议,统筹推动黔江区“清廉工程”建设。
分工协同,一体推动。建立“1+4+10”配合紧密、协同有力的工作格局。即区住房城乡建委一个总牵头部门;4个行业主管部门(区住房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区城管局)各负其责,分块推进;10个区级部门、企业(区发展改革委、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区国资委、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区农业农村委、区大数据管理局、区城投集团、区鸿业集团、区旅投集团)紧密配合、协同推进。牵头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协同部门信息互通共享,形成专班统筹、分层分类、协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把握关键,突出重点。立足于项目建设全周期、全链条、全过程,从项目规划、立项、招标、建设、竣工、验收、结算各个环节,更加凸显党建统领、制度完善、数字赋能、资金监管四个关键节点、核心重点,有法律法规、政策规章、文件规定的一律对标对表、不折不扣、不偏不倚,严格执行;相关规定、制度、机制需要与时俱进进行修订、补充、完善的要及时进行修订、补充、完善;没有的要根据目前的发展形势、工程建设需求尽快建立,扎紧制度“笼子”,防治规则“漏洞”,实现“公开、公平、公正”,全过程“晒”在阳光下。
打造典型,示范引领。坚持典型辐射、示范引领,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城管局、区交通局、区水利局各重点打造1个示范项目,通过示范带动,项目百分百全覆盖。4个牵头单位提炼推广创新成果,积极培育辨识度高,特色鲜明,群众认可的黔江“清廉工程”建设品牌,打造全市、全区标杆案例、优秀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