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着力开展“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现场调解为引擎,发挥内部协同力量,拓展跨域执行协作新思路,攻克了一批积压已久的终本案件,有力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上门调解▶▶▶
代某要回赔偿款
代某杨某系多年好友,代某将设备租借给杨某,在使用过程中设备被损坏,但杨某拒绝承担赔偿责任,故代某将杨某诉至法院。法院判决杨某赔偿租金和设备损失共计1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杨某仍置若罔闻,甚至玩起了“失踪”,代某遂向秀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024年年初的一天,一直关注此案的执行干警收到线索,得知杨某女儿将在月底结婚,于是把握时机,婚礼后登门执行。
执行现场,双方仍争执不下,执行干警一方面对被执行人杨某释法,另一方面对申请人代某劝道:“他的女儿也是你看着长大的。考虑到他家的实际情况,能否分批次履行,稍缓几天呢?”在法律的威慑力和执行干警的温情劝导下,双方同意各让一步,杨某第二天一早来到秀山法院支付了5万元,并承诺剩余金额后续按期补上,代某终于收到了自己的赔偿款。
联动协作▶▶▶
优先支付农民工工资
2011年9月,某劳务公司组织百余名农民工到某建设公司承包的位于秀山县的某工地施工。施工过程中由于该建设公司管理不善资金链断裂,百余名农民工的工资未得到及时支付。2017年7月,业主方因资不抵债被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破产。
2019年3月,经秀山法院调解,被告某建设公司同意支付原告某劳务公司工程款等款项共计1000余万元。后因某建设公司未履行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某劳务公司向秀山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未查找到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秀山法院于2020年1月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终本清仓”专项行动以来,经调查,因被执行人某建设公司在多个法院被执行,其在破产程序中应分得的款项已被其他法院提取。因本案的债权系百余名民工的劳务工资,执行法官组织被执行人的其他债权人进行协商,最终被执行人的债权人均同意先支付农民工的劳务工资,113名农民工被拖欠10余年的劳务工资480万元终于得以全部兑现。(记者姚华顺通讯员马军陈红波姚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