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开展摩托车电动车 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黔江区公安局从6月19日起,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摩托车(两、三轮燃油及电动摩托车)、低速电动三轮车以及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对两、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驾乘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驾驶两、三轮摩托车及电动车闯红灯、逆行、超员、违法载人、不按规定停放、不按交通标识行驶的;驾驶非法改装、拼装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行驶的;未依法取得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两三轮摩托车等机动车上道行驶的;驾驶未登记注册或登记注册后未悬挂车辆号牌的三轮、四轮电动(燃油)车上道行驶的;驾驶加装遮阳伞、雨篷以及其他影响安全的装置的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行驶的;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的;驾驶未按规定投保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两三轮摩托车、电动车上道行驶的;驾驶摩托车飙车炸街、追逐炫技的等多种行为列为重点对象。

当日,共查车辆2000余辆、滞留无牌无证车辆120余辆、劝导轻微违法驾乘人员300余人、处罚各类违法行为20余起。

记者从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处了解到,为进一步规范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请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做到戴头盔,有牌证有保险,不加伞、不超员不乱停、不扰民。(记者 谭鹏 文/图)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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