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查处一起重型货车不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的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通讯员 向竹筠 文/图)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大货车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重型货车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的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

依法查处现场

6月1日,黔江交巡警支队结合辖区实际情况,组织警力在辖区开展大货车专项整治,严查大货车故意遮挡号牌、超速超载、闯禁区等重点违法行为。10时许,公巡二大队民警在正舟路设卡对一辆重型货车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存在未按规定喷涂放大牌号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驾驶人胡某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机动车号牌应当悬挂在车前、车后指定位置,保持清晰、完整。重型、中型载货汽车及其挂车、拖拉机及其挂车的车身或者车厢后部应当喷涂放大的牌号,字样应当端正并保持清晰。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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