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安娜 通讯员 姚焘 文/图)6月6日,G65包茂高速桃花源收费站外,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四大队按照高考及端午节前执法工作部署,在此开展网络预约出租汽车(以下简称“网约车”)数字化联合查控执法行动时,查处了一起网约车非法运输香烟案件。经现场调查后已依法移交酉阳县烟草局处置。
执法人员发现网约车后备箱装载大量香烟。
当日20时50分许,执法人员通过数字执法室筛查发现,一辆高频通行酉阳境内的渝籍车辆预计将在桃花源收费站下道,四大队及时联合辖区高速交警酉阳大队在收费站布控查缉。21时,该车驶出收费站后,执法人员依法对该车辆、驾驶人资质及乘客情况例行检查。经查,该车为网约车,驾驶人已取得网约车从业资格证,车辆核载7人,实载7人,乘客均在合规平台下单乘车。
一切看上去貌似没有问题。然而,细心的执法人员在检查登记时发现,该车后窗被遮挡严实,影响行车安全,疑似装载有其他货物。打开后备箱后,执法人员发现里面有数个编织袋,袋中塞满香烟200余条,预估价值4万余元。
随即,执法人员将该车暂扣,并对驾驶人及乘客进行调查询问。驾驶人自称这些货物是帮“朋友”从重庆带回酉阳的,装载时未仔细了解货物情况,认为自己跑网约车只要都在平台正常下单、没有超员,一般执法检查不会被发现,可以顺带载货赚点儿“油费”。事发后,该“朋友”已无法取得联系。四大队当即联系酉阳县烟草局现场移交该案,目前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按照相关规定,个人携带香烟有严格要求,违反规定不但会被没收及行政罚款,构成犯罪的,还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执法人员在此提醒,为切实做好辖区端午节暨高中考期间交通运输执法工作,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开展了非法营运、网约车、9座以上大型客车运输秩序系列专项整治,严查严处各类交通运输违法行为。同时加强普法宣传,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有奖举报,维护辖区交通运输安全及市场秩序,请各位驾驶员朋友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合法运输,切勿披着“合法外衣”从事非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