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酒驾 黔江公安快速查获

本报讯(通讯员 许小东 文/图)为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常态化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整治的同时,广泛利用有奖举报渠道,严查全区各类交通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近日,交巡警支队公巡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一男子疑似在石会镇乡村路段酒后驾驶摩托车。

现场检测

接到举报后,交巡警立即开展核查工作,并在石会镇梅子关路段发现嫌疑车辆。经民警检测,驾驶人费某某呼气酒精检测结果为6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进一步核查,费某某还存在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支队依法对费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500元的处罚。

黔江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广大市民若发现相应交通违法行为时,请及时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根据《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十类交通违法举报被查证属实后,举报人可以获得50元-2000元不等的奖金。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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