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许小东 文/图)近期,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提升城市文明交通形象,营造良好交通秩序,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严格落实各项工作,严查“一盔一带”、无证驾驶、无牌无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现曝光部分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驾驶人,请大家引以为戒。小小头盔,有大大的作用。佩戴头盔的同时请注意:带头盔≠戴头盔。
时间:5月9日
地点:水市镇大山乡村道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
时间:5月8日
地点:国道319线濯水过境路段
违法行为: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
处罚结果:驾驶证记1分,罚款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