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姚华顺 通讯员 马军 文/图)“哥,谢谢你的理解,以后有什么需要的,尽管向我开口。”弟弟王二向哥哥王大递上一支烟说到。5月15日,这起由兄弟间房屋产权纷争引发的案件,在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的悉心调解下,终于迎来了圆满结局:哥哥自愿搬离房屋,兄弟重拾往日情谊。
法官依法为当事人解心结。
王大与王二系同胞兄弟。2008年,王二全额出资组织王大及其他亲戚协助在原宅基地上新建一栋二层楼房,在2011年办理了房产证登记。考虑到王大尚未成家,王二出于亲情允许其暂时居住。然而,王大已结婚且自行修建了房屋后仍拒绝搬离。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王二无奈诉至法院,请求王大搬离。
经法院审理判决王大搬离该房屋。尽管判决已经下达,王大却迟迟未予执行,王二倍感无奈,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干警依法送达相关执行法律文书,并对案件情况及当事人背景进行了深入调查。面对案情,执行干警并未采取简单粗暴的强制执行措施,而是多次前往现场,与兄弟二人及邻居进行细致交流。经了解,王大拒不搬离的原因在于认为该宅基地系父母遗留,且自己也出力建房了,该房屋应该有自己的一份产权。
面对王大的疑虑和抵触情绪,执行干警以法理为依据,以情理为引导,从执行判决、维护法律权威与修复亲情关系等多重角度出发,对其耐心细致的释法说理。同时,执行干警还积极邀请邻里参与调解,以缓解双方矛盾和紧张情绪,并主动与王大的妻子进行沟通,请其劝解王大配合执行房屋搬离。
在秀山法院执行局的持续努力和多方调解下,王大最终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表示愿意主动配合执行工作。然而,由于脚部扭伤,他无法亲自履行腾退义务。面对这一难题,王大的弟弟王二主动伸出援手,寻找人手协助执行干警完成搬离任务。至此,兄弟二人握手言和,重拾昔日情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