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费玉琼 文/图)为深入扎实开展“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保障市委“三攻坚一盘活”改革突破,护航全区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黔江区人民检察院、黔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了《关于建立“检察护企”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于5月15日举行了会签仪式(如图)。
《意见》指出,区检察院、区国资委根据工作需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互相通报工作开展情况,共同分析研判国有企业生产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难题、法律诉求以及涉企检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梳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研究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共同探讨维护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国有资产安全的新途径。双方建立联合走访机制,对重点国有企业、涉案国有企业开展定期或不定期联合实地走访、回访,重点了解安全生产、守法经营、合法权益保护等情况,积极开展涉法涉诉矛盾纠纷化解。
《意见》还明确了建立送法进国有企业机制。区检察院、区国资委要积极派员参加国有企业合法权益、国土国财保护相关法治宣传和教育培训等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宣传单以及“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通过检察开放日、送法进国有企业、企业家提升工程法治讲座、以案释法、公开听证等工作形式,广泛开展宣传引导,提升国有企业依法经营的法治意识,助力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