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信员 周俊舟)5月7日,秀山、酉阳《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座谈会和签约仪式,在秀山自治县人民法院举行。秀山、酉阳两县政法委、法院、检察院、司法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人员,两位市人大代表参加会议。
会上,秀山县法院有关工作人员对《协议》(草案),以及《跨域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则》(会商稿)进行详细解读,参会人员对完善框架协议和工作规则进行了交流发言。
秀山县政法委书记贾洪鉴,县司法局局长刘安武、酉阳县副县长旷陈,市四中法院行政审判庭谭中宜,对框架协议和工作规则的制定重要意义予以充分肯定和支持,同时也对落实和推动行政争议化解中心框架协议和工作规则提出实质性意见。两县法院、检察院、司法局签署《跨区域行政争议多元实质化解合作框架协议》。
《协议》(草案)和《跨域行政争议化解工作规则》(会商稿)的制定,旨在加强秀山和酉阳两地行政争议化解跨区域协作和诉源治理,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进一步规范行政争议化解工作,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通过签订框架协议和工作规则,秀山酉阳两县对促进行政争议化解平台的建设,信息资源共享、建立行政争议化解队伍,以及沟通联络机制等达成了共识。下一步,将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创酉秀片区“特色”行政争议化解典型案例,深化“府院联动”,畅通中级法院及辖区各法院、检察院、司法局和化解中心工作衔接渠道,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水平,为两县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创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