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举报酒驾 黔江公安依法处罚

本报讯(通讯员 龚娅 文/图)日前,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公巡二大队接到群众举报,一辆摩托车在黑溪镇疑似酒后驾车。接到举报后,公巡二大队立即组织警力查找,后在黑溪镇黔石路成功将涉嫌酒驾的男子拦截。经现场对该驾驶人王某某进行呼气酒精检测(如图),结果为61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摩托车。经进一步核查,该摩托车还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交巡警支队依法给予王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摩托车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合并罚款1100元、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对其驾驶证记13分。

据了解,为进一步防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风险,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黔江公安在加强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大力推动农村地区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奖举报,着力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秩序,引导广大群众积极抵制各类交通违法行为。

黔江公安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同时,若广大市民朋友发现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请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根据《重庆市举报农村道路严重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奖励办法》,十类交通违法举报被核实采用后,举报人可以获得50元~2000元不等的奖金。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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