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水县养犬注销可以“掌上办”

本报讯(见习记者 李浩 通讯员 冉江陵)随着生活品质的提高,人们养宠物的现象变得常见。近日,彭水市民王女士来信反映称,自家养了一只狗,也按规定办理了重庆市养犬登记证,最近狗狗因病死亡,想要注销。但是不知道办理地点、办理流程。

对此,记者咨询了彭水自治县公安局相关工作人员了解到,按照《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辖区每只宠物犬都需进行养犬登记,办理重庆市养犬登记证,相当于狗狗的“身份证”。

为了简化办理流程,重庆公安“警快办”平台上线了“养犬登记证”全程网办服务功能,近段时间也开通了“养犬注销登记”功能。从即日起,市民可登录重庆市公安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警快办”办理犬只注销登记了,此举将进一步方便养犬市民办理相关手续。

记者了解到,根据2023年6月1日开始实施的《重庆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转让犬只或者将犬只送交犬只收容留检场所不再饲养的,犬只死亡或者失踪的,养犬人应当在七日内向公安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为了方便各位养犬人士给自己的爱犬办理注销登记,“警快办”上线了“养犬注销登记”功能,符合受理条件的市民即可使用“养犬注销登记”功能,具体使用步骤如下:登录“警快办”微信公众号首页,点击“办事中心”的“治安专区”,选择“养犬登记”里的“养犬注销登记”事项,按操作提示即可进行在线申报。

《条例》同时规定,犬只被依法没收的,由公安机关注销其养犬登记证明。犬只被注销登记的,养犬管理信息系统应当保存原始养犬管理档案信息。注销登记意味着饲养关系的结束,爱犬陪伴过的证明与记忆将永存。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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