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陈中江)4月7日上午,舟白司法所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街道分管领导、平安办、司法所、派出所、各村(社区)人民调解员近20人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司法所所长结合调解员的性质、工作职能及人民调解的重要意义,就人民调解卷宗规范制作、调解技能及应把握的原则进行了全面讲解。同时建议各调委会和人民调解员,要将平时调解中的新方法、新思路,具有教育意义的典型案件,以简报的形式上报平安办、司法所,积极配合平安办、司法所开展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的对外宣传工作。
会议总结强调:各级调解组织要认真践行“枫桥经验”黔江实践行动;加强村、社区调解组织建设,优化整合调解力量、配优配强调解员队伍,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坚持“大数据”引领,全面提升人民调解工作的精准性,正确掌握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的新要求、新规律,运用好底线思维、法治思维、互联网思维,扎实推进调解工作的精准化、社会化和智能化。
通过此次培训,发现了调解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同时也提高了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和调解技能,充实了调解员们的法律知识,为今后的矛盾纠纷调解打下了更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