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田丹)长江“十年禁渔”启动以来,长江流域禁捕水域全面禁止生产性捕捞,但仍有部分不法分子,铤而走险在禁捕水域电鱼。近日,黔江区3名男子就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付出了代价。
4月1日,黔江区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趁着夜色驾驶船舶,在阿蓬江长时间逗留,怀疑在进行非法捕捞。为避免打草惊蛇,民警决定兵分多路,前往事发水域附近进行走访调查和蹲守布控。
据区公安局城南派出所民警吴航介绍:“接到举报后,我们初步判断有人正在电鱼,于是立即在附近水域展开搜寻,在一处较为隐蔽的江面,发现3名犯罪嫌疑人正在电鱼。我们当即亮明身份予以制止,现场收缴电鱼器等非法捕捞工具5套,各种渔获物10余公斤。”
3名嫌疑人交代,他们因一时嘴馋,便萌生了电鱼的念头,案发当晚,他们找来电鱼器,在阿蓬江黔江舟白段进行非法捕捞,造成大量水生生物死亡。经农业执法部门认定,3人使用的电鱼器是禁用渔具,在天然水域使用,会对渔业资源和水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所捕捞的渔获物,包括正值产卵期的雌鱼和孵化不久的鱼苗。
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谢垚明告诉记者,“电鱼器对电场效应范围内的鱼类和水生物,形成无差别的高压电击。当前是野生鱼类的洄游产卵期,鱼类被电击后,即使没有当场死亡,也会对以后的产卵和繁殖造成影响,甚至今后都无法正常繁殖,对鱼类的影响很大。”
据了解,阿蓬江是乌江第一大支流,也是众多野生鱼类的洄游产卵地。经审讯,3名嫌疑人对电鱼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等待他们的将是法律的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