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姚华顺 通信员 周俊舟)近日,司法部印发了《关于表彰全国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先进集体 先进个人的决定》,秀山自治县公共法律援助中心、乌杨司法所所长田维榜上有名,分别被表彰为“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据悉,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积极打造法律援助服务品牌,积极探索法律援助工作新思路、新模式、新服务,同步推进“线上+线下”平台建设,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线上,持续发力各网络平台推广应用,积极推广12348重庆法网、“重庆掌上12348”微信公众号、重庆法网APP客户端、重庆村居法务小程序、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打造全方位服务渠道。重点推进重庆村居法务小程序推广应用,自平台上线以来,共累计用户80362人,利用平台开展法律服务14125人次。
线下,持续用好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实地平台不断发挥作用,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主动作为,做好群众来访值班接待,为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同时,深入推进村(社区)法律顾问制度,全县268个村(社区)聘用法律顾问覆盖率达100%,依托重庆村居法务平台开展网络化服务,帮助、引导群众正确主张权益,营造良好的基层社会法治环境。村居法律顾问利用重庆村居法务平台值班打卡520人次,上传电子服务档案6512份。
2023年以来,秀山县法律援助中心累计开展普法活动300余场,接待群众咨询人7000余人次,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1989件,为困难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077.455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