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蔡肖霞/文 首席记者 杨敏/图)2月4日,重庆市黔江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区人大常委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第二次全体会议现场。
本次会议应到代表251人,实到代表239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全体会议的执行主席,由大会主席团成员孙章华、张晓静、张廉、李波、张云奎、喻刚、涂奎、陈志明、谢小华、秦宪宇、张项担任。
徐江、周恩海、刘毅、张俊文、詹文渝、李泽玉、封波、张力、谢承刚、任逸舟、高苏秦、陈林、肖洪林、郭晓燕、何福元、何仁军、任天银、田茂宏和主席团成员在主席台就座。
刘毅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孙章华主持会议。受区五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刘毅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刘毅说,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起步之年。一年来,区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市委、区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围绕推动现代化新黔江建设开好局起好步,按照谱写新时代黔江人大工作新篇章的整体布局,依法履职尽责,积极开拓进取,圆满完成了区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
刘毅说,区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落实党对人大工作的全面领导,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始终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保证党的领导全面、系统、整体地落实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深刻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见行见效,迭代升级人大代表“家站点”、推动基层人大会议制度改革、建设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示范单元、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加强探索创新,努力在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市域标杆上争创黔江人大特色成果;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着力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四城建设”、经济平稳运行、依法治区、城乡环境、民生福祉开展监督,坚持围绕中心、突出重点,统筹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加强对“一府一委两院”的监督,充分发挥人大监督的推动落实作用;依法行使决定权和任免权,重大事项决定和任免工作规范有序,依法决定重大事项、规范开展人事任免、切实加强任后监督,确保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成为全区人民的共同意志;实施“代表工作推进年”工程,促进代表作用更好发挥,强化代表服务保障、扎实推进“两联一述”工作,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全面加强人大代表工作能力建设,让人大代表“动”起来,履职平台“活”起来,建议办理“实”起来;牢牢把握“四个机关”定位要求,全面加强自身建设,突出党建统领、推进制度建设、增强整体实效,着力打造政治坚定、服务人民、尊崇法治、发扬民主、勤勉尽责的人大工作队伍。
刘毅说,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建立70周年、地方人大设立常委会45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是现代化新黔江建设的重要之年。区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研究总结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历史实践与宝贵经验,抓好赵乐际委员长视察重庆讲话精神的贯彻落实,按照市委六届历次全会、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和区委五届历次全会部署,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在区委坚强领导下,紧紧依靠全体人大代表,积极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积极践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大理念,围绕民族复兴、强国建设、现代化新黔江蓝图履职尽责,发挥人大作用、展示人大作为。
刘毅说,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在学思践悟中不断增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始终把区委提出的“总书记有号令、党中央有部署,重庆见行动、黔江抓落实”融入到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在党建统领整体智治体系中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作用;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推进基层人大会议制度改革,持续开展“三联三问三送”“走基层讲精神看代表访民生”等活动,加强代表建议督办,持续讲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故事,彰显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时代特色和实践伟力;认真行使监督权,紧扣重大战略重大任务、经济运行、法治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民生福祉、履职工作开展监督;促进自身建设全面过硬,深入推进“四个机关”建设,数智赋能推动人大工作运行机制现代化,打造高素质人大工作队伍,培育推广创新实践典型案例,建设清廉人大,增强全区人大工作整体实效。
刘毅在报告中最后说,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道路就在脚下,前程无比广阔。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唯实争先、守正创新,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黔江贡献人大智慧和力量。
会议还听取了区人民法院院长田茂宏所作的《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彭波所作的《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不是区人大代表的区级领导及相应职级干部,在黔市人大代表,党群部门负责人,区政府工作部门和区监委、区法院、区检察院负责人,其他区级有关部门负责人,中央、市在黔直属单位负责人,部分重点企业负责人列席本次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