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张凌瑞 李用 文/图)近日,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利用无人机在路政巡查时发现G65包茂高速公路1831KM+500m桥下空间堆放了杂物,存在安全隐患,执法人员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整改前
经调查,执法人员发现此处杂物系黔江区白石镇村民王某某所堆放,涉嫌违反了《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款。针对调查情况,三大队积极采用说理式执法“三步走”妥善解决该违法案件。一是普法先行,入脑入心。执法人员针对此类违法行为,主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等有关建控区和桥下空间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宣传,让王某某认识到桥下空间堆放物品的法律后果和社会危害性。二是落实轻微违法告知承诺制度,避免激化矛盾。考虑到王某某的行为未对桥梁结构造成损坏,行为情节轻微且系首次违法,符合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制的适用条件,大队向王某某下达了交通运输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免予行政处罚,责令王某某限期整改。三是持续跟踪督促,让整改工作落实落细。执法人员积极协助王某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间,落实整改要求,力争将整改过程中的经济损失降到最低。近日,经三大队执法人员现场勘查确认,此处违法堆放物品已全部清除,消除了此处安全隐患,提升了路域环境。
整改后
下一步,三大队将加强桥下空间管理力度,做到早发现早制止,防止违法占用桥下空间现象反弹。同时加强宣传,提高沿线村民的法治意识,共同守护安全整洁的桥下空间环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