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重大进展

今年以来,黔江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刻汲取湖南长沙“4·29”特别重大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聚焦重点、细化举措、压实责任、汇聚合力,扎实推进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重大进展。

排查人员深入村社开展自建房安全排查

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成效斐然。全区排查自建房11.6938万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9944栋,其他自建房10.6994万栋。初排存在一定安全隐患房屋12611栋,其中经营性自建房6061栋,其他自建房6550栋。

高位统筹,汇聚合力。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链条。印发《黔江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与乡镇街道、部门签订目标责任书,立下“军令状”,推动整治工作落实落地。通过召开院坝会、电子屏滚动播放提示信息、张贴宣传栏海报、发放房屋安全告知书等方式,广泛深入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强化技术指导,找准隐患问题。从区内国有企业、建筑企业、乡镇街道选派55名专家、抽调600余人(次)参加自建房排查“百日行动”,组成专家服务组和30个技术指导组进驻30个乡镇街道,“一对一”“点对点”现场技术指导和抽查、核查。

层层严格把关,精准核查鉴定。在市上对口支援技术力量的同时,从区住房城乡建委、鉴定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抽调专业技术人员82人组成6个抽查、核查组,按照隐患房屋全数核查、安全房屋总量10%比例抽查的要求,抽查房屋994栋,核查房屋6061栋,专业机构“回头看”房屋6061栋。专业机构鉴定房屋458栋,最终确定全区存在安全隐患经营性自建房78栋,其中D级19栋,C级59栋。

拆除城东街道中波巷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

部门街镇联动,管控处置有力。重点攻坚19栋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按照“人不进危房,危房不进人”的原则,落实停止经营、停止使用、人员搬离、封控警示、持续监控管控等措施,同时推行以奖代补,确保D级危房解危顺利推进。截至目前,全区19栋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已通过整体拆除销号12栋,正在拆除1栋,正在进行整治加固2栋,其余4栋实现人员全部搬离,预计在10月底可实现全部整治销号,按照全市规定时间提前2个月完成整治销号任务。59栋经营性自建房C级危房已经确定设计单位正在编制整治修缮方案,争取在最短的时间内完成处置整治。其他自建房正在千方百计整合、筹措资金,力争尽快启动抽查、核查、鉴定工作。

“条块”结合,纵深推进老旧公房清理排查。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从6月1日到6月30日开展了为期1个月的老旧公房排查。排查采取“条块”结合方式。“条”:即以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为主,“各家娃儿各家抱”,对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管理的老旧公房由区级行业主管部门一竿子插到底,到街道(乡镇)、到村(社)。“块”:即以街道、乡镇为主,负责对本辖区无区级行业主管部门管理的老旧公房、废弃公房进行排查。“条块”结合,既减少了排查的工作量,又避免了交叉、重复排查。排查范围为全区行政区域内已经建成投用20年以上的正在使用和废弃(闲置)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住宅、配套用房、辅助用房、职工宿舍等。排查内容为房屋基本信息、使用情况、结构安全情况、改造情况。全区累计完成老旧公房排查824栋,初排存在安全隐患老旧公房231栋,占排查总量的28%。

“上下”联动,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全面开展。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的要求,从8月1日开始全面展开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成立区领导挂帅的领导小组,印发《黔江区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工作实施方案》,突出四个坚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坚持远近结合、标本兼治;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倒排时间、挂图作战。在摸底调查工作中,做到“三个精准”“上下”联动。三个精准:一是范围对象精准。城市鉴定为C、D级危房、国有企事业单位破产改制、“三供一业”分离移交等遗留的非成套住房。二是摸底调查方式精准。采取查改结合方式。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快查快改。三是信息数据精准。统一口径、统一标尺,加强培训,层层审核把关,确保数据准确无误。“上下”联动,“上”:即部门统筹,区住房城乡建委、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统筹,负责指挥协调、业务培训、系统操作、技术指导、经费保障;区经信委、区规资局等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配合紧密。“下”:即由各街道(乡镇)具体组织实施,做好数据归集、系统填报、信息审查、建立台账等相关工作。目前完成24栋,完成率100%,鉴定城市危旧房4栋,鉴定结果D级2栋,C级1栋,B级1栋。

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坚守房屋安全底线红线。房屋安全是一项长期的、持久的工作,永远在路上,必须持续用力,久久为功。我区在下步房屋安全工作中,将按照守底线、夯基础、抓关键的要求,突出五大工作重点,确保全区房屋安全。守底线:牢牢守住不发生房屋倒塌导致亡人事故底线。夯基础:夯实房屋安全人力、物力、技术等保障基础;落实好住房城乡建设部即将出台的房屋定期体检、房屋养老金等制度;建立房屋安全管理员制度和网格化动态管理制度、常态化巡查发现机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抓关键:严格执行《重庆市城镇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办法》(市政府令第284号),确保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属地街道(乡镇)、区级行业主管部门房屋安全责任落实落地,建立自上而下的责任链条,织密房屋安全网格体系。五大重点:一是经营性自建房D级危房整治销号。重点突破,全力攻坚,在今年10月底之前实现100%整治销号。二是经营性自建房C级危房整治修缮。快速完成设计方案,督促产权人(使用人)限期整治,消除隐患。三是其他自建房快速推进抽查、核查、鉴定工作。四是抓好老旧公房隐患房屋处置整治。落实处置整治责任、制定处置整治时间表、路线图,清单式管控隐患房屋,限期完成老旧公房隐患房屋处置整治。五是从严控制自建房增量。严格宅基地、规划审批监管,严格执行房屋质量安全强制性标准,对城镇范围内新建、改(扩)建自建房,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审批后方可建设。

 (通讯员 冉光福 文/图)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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