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比选公告及响应人须知
我公司拟采购一辆MPV新能源车,欢迎符合条件的优质商家参与 竞选。
采购内容
一辆MPV新能源车
交货期:计划签订合同后30个日历天内交货。
二、比选响应人资格要求
2.1响应人须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事业) 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附复印件加盖公章。
2.2响应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响应文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 加盖公章。
2.3若响应人为拟供货车辆经销商,需提供制造商授权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
2.4拟供货车辆须在工信部《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 告》目录内。(提供相关公告材料)
2.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管理关系的响应人,都不得 在同一采购项目中同时响应。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
三、报价要求
3.1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370000元(大写金额:
叁拾柒万元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取消比选响应方的比选资格。3.2响应人的报价需依据本比选文件规定的需求及目标,结合自身实力自主优惠报价,报价应包括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费、上牌费、保险费、配送费(配送至黔江武陵山机场)等涉及到的其他所有费用,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不再另行增加费用。响应人为该项比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均由响应人自己承担。
在修正范围内的以下情形不作为比选响应文件作废的依据:
(1) 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四、车辆技术参数要求
(1)车身型式:七座.
(2) 外观颜色:紫黑外,驼色内.
(3)长X宽X高(mm) : 5300X 1900X 1800 (各土100mm)(4) 轴距(mm) :≥3200
(5)动力类型:纯电动
(6) 电机类型:永磁/同步
(7)电动机总功率(kw) :≥320
(8)最大扭矩(N.m) :≥620
(9)前电动机最大功率(kw) :≥160
(10)驱动电机数: 2个
(11)电机布局:前置+后置
(12) 电池类型:三元锂电池
(13)纯电动续航里程(km) :≥400
(14)电池能量(KWh) :≥80
(15)电池组质保:不低于8年或12万公里
(16)快充时间(小时) :≤1.5
(17)快充电量:≥80%
(18)前悬架类型:双叉臂式独立悬挂
(19)后悬架类型:多连杆独立悬架
(20)前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21)后制动器类型:通风盘式
(22)轮胎规格:≥245/50R19
(23)车身稳定系统: ESP车身动态电子稳定系统(含ABS/EBD/MSR/ ASR/HBA/DSR/BSW/EDS功能)
(24)安全气囊:前排双SRS气囊、前排侧面SRS气囊、前后贯穿式头部气帘
(25)胎压监测:智能胎压监测系统
(26)驻车雷达:前后
(27)倒车影像:有
(28)整车质保期:不低于3年或10万公里
(29)充电接口:国标2015
(30)充电器:配置一套移动充电装置
(31)动力电池的质量能量密度:≥125 瓦时/千克
(32)加装木地板、电动滑轨。
五、成交标准
本次比选成交人确定办法采用有效最低价法,即经比选人按规定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评审满足资质条件及响应文件其他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候选人。
具体比选规则如下:
5.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少于3个的,应停止比选活动,将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退还比选响应人,并重新组织比选。重新比选仍然不足3个单位的,比选项目将可以继续进行比选
5.2如有项目因专业性及特殊性,导致有效比选响应人不足3个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比选响应人。但是有效比选响应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
5.3项目重新比选时,经评审有有效比选响应人的,应当按规定程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综合因素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人。
六、比选文件发放的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提供纸质版本,请于2023年4月26日至2023年5月5日,比选公告挂网后自行在“武陵传媒网”(网址:http://www. wldsb. com)下载。
七、比选响应有效期
60天(自比选响应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注:比选响应有效期作投标有效期理解。
八、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8.1比选响应方应当按照比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应当对比选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8. 2比选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8.2. 1封面。
8.2.2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及声明(格式)。
8.2.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法人代表委托书(格式)8.2.4资格审查部分。按比选响应人资格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8.2.5报价部分。比选响应方应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报价。
8.2.6技术部分。拟供货车辆的介绍,对比选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供货期有效响应。
8.2.7商务部分。其它资格证明(如企业资信证明、质量体系认证等)以及服务承诺等。
8.2.8比选响应人认为应该提供的其他资料。
8.2. 9比选响应文件可合并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九、比选响应文件作废条款
9.1比选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比选最高限价的。
9.2比选响应文件未装袋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比选响应单位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
9.3比选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不符。
9.3.1 散装或者活页装订的;
9.3.2比选响应文件份数不足;
9.3.3 比选响应文件封面未标注正副本(密封袋封面无需标注正
副本)。
9.4比选响应文件中报价函部分、授权部分无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有效授权书的。.
9.5报价函部分未按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增项填写不作为作废条款)。
9.6评审委员会审查发现比选响应文件未能对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9.7有串通比选或弄虛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异议
10.1比选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等规定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之内以书面形式向比选人提出异议(以比选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为准)。
10.2异议提出人向比选人提起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异议提出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异议函有关材料是外文,异议提出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10.3 异议提出人对异议事项提出的请求和主张,有责任提供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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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只有自己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对其请求和主张不予支持。
10.4异议提出人不得虛假异议、恶意异议,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出现该情况,视为无效异议,不再受理。
10.5异议提出人不得捏造事实,不得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起异议。异议提出人提供证据存在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来源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一)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招标投标保密信息。(二)应当保密的采购响应文件
(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密的投标文件评审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难以查证。
(二)未署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三)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未经主要负责人或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
(四)不在结果公示期内的。
(五)已对异议事项做出答复的。
10.7异议处理决定做出前,异议提出人要求撤回异议的,应当
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异议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异议处理过程终止。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出异议,若再次提出则不再受理。
十一、监督部门
重庆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公司纪委
地址:重庆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公司办公楼
电话: 023-79850766
十二、比选时间、地点及结果通知
12.1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2023年5月5日10:00前送至重庆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公司办公楼208室,过期不予受理。
12.2 2023年 5月5日10:00在重庆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公司(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山社区居委八组黔江武陵山机场)办公楼对本项目进行比选,各比选响应人须参加。
12.3参加比选唱价会议的比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备核验其合法身份。
12.4比选结果通知:待结果确定后将在“武陵传媒网”(网址:http://www. wldsb. com)进行公示。
十三、联系方式
比选人:重庆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话: 023-79850691
邮编: 409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