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载物外廓尺寸超限遭处罚

本报讯(记者 黄英 文/图)近日,在G5515张南高速黔江北收费站,一辆黑B籍车辆下道,所载货物外廓尺寸明显超出了正常宽度,被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

被处罚的车辆

经现场测量,该车外廓尺寸长21.2米、宽4.0米、高4.1米,装载的货物为可分载物品,车辆外廓尺寸超限。经调查,驾驶员李某某称该车从山东出发前往贵州,因运输货物任务时间比较急,存在侥幸心理,以为不会被查到。

执法人员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该违法行为处以罚款3000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对驾驶员进行了普法宣传,要求驾驶员整改到位再运输,提醒其今后要依法依规运输,千万不能心存侥幸心理。

执法人员提醒驾驶员和运输企业:需要运输大件物品的,要提前向相关部门如实申请《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并严格按照通行证许可事项通行高速公路。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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