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孙娟)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国省道路“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连日来,黔江公安部门立足实际,结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持续开展国省道路“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当日,交巡警支队公巡二大队民警在国道319线沙坝路段处开展路检路查时,一辆小轿车驾驶室酒气扑鼻,驾驶员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酒后驾车。
在对驾驶人龚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时,民警发现他已经是第二次酒驾被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本报讯(通讯员 孙娟)近日,黔江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在开展国省道路“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处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连日来,黔江公安部门立足实际,结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减量控大”工作目标,持续开展国省道路“酒驾醉驾”专项整治。当日,交巡警支队公巡二大队民警在国道319线沙坝路段处开展路检路查时,一辆小轿车驾驶室酒气扑鼻,驾驶员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属酒后驾车。
在对驾驶人龚某某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时,民警发现他已经是第二次酒驾被查。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