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公开曝光4起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

为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警示震慑,12月30日,记者从黔江区纪委监委了解到,区纪委监委近日对4起党员干部酒驾醉驾典型问题进行了公开曝光。

据了解,此次曝光典型案例。是希望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一定要以案为鉴,坚决摒弃侥幸心理,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特别是元旦、春节将至,要坚决杜绝违规吃喝,自觉主动远离“酒局”,带头遵纪守法,安全文明驾驶,切实维护好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良好形象。

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党员干部酒驾醉驾问题关系党风政风,必须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抓,一抓到底。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紧盯元旦、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我区正在开展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通过谈话提醒、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八小时外”的监督,切实做到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专项整治,以“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问题,并深挖细查背后可能存在的违规公款吃喝、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不正之风,以及利益交换、请托办事、包庇纵容等其他违纪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例一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越严”的强烈信号。

4起案例如下:

1.黔江区白石镇人民政府三级调研员罗春芳酒后驾驶问题

2022年5月17日,罗春芳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城东街道伴山国际小区外路段被交警部门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罗春芳呼气酒精含量为62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行政处罚。罗春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黔江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干部胡均酒后驾驶问题

2018年12月20日,胡均因酒驾被行政处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2021年7月23日,胡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城西街道文体路被交警部门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胡均呼气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胡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黔江区人民中学校教师孙勇醉酒驾驶问题

2021年11月24日,孙勇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城东街道丹兴路联合街处被交警部门查获,经鉴定检测,孙勇血液酒精含量为167mg/100ml,属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孙勇因犯危险驾驶罪被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受到开除党籍、降低岗位等级处分。

4.黔江区泰来公司经营管理部原副部长郑建渝酒后驾驶问题

2016年7月5日,郑建渝因酒驾被行政处罚。2022年1月7日,郑建渝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在城南街道三台山路被交警部门查获,经现场酒精检测,郑建渝呼气酒精含量为47mg/100ml,属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郑建渝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本报记者)


编辑:黔江编辑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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