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武陵山机场航站楼要客区家具供货及安装项目比选文件

我公司拟对新航站楼要客区家具供货及安装项目进行比选,欢迎符合条件的优质商家参与竞选。

一、项目实施内容及要求

1.1资格要求

1.1.1本招标项目接受家具制造商、代理商或中间商投 标,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具备人民币1000万元(含)以上注册资金,营业 范围需涉及家具(办公家具)生产、制造、销售相关内容。

1.1.2投标人具有类似的生产供货业绩,时间以2019年 1月1日至今,至少完成2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业绩是 指:国内单项采购合同金额在5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家具供 货业绩。)

1.1.3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在投标文 件资格审查资料中提供相关查询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法人 鲜章。

1.1.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 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管理关 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1.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分包。

1.2.1项目要求:比选人的报价依据本比选文件规定的 需求及目标,结合自身实力自主优惠报价,本项目总价包干, 一旦中选,除服务范围发生变化外,合同金额不予调整。比 选人为该项比选工作所发生的一切费用,不论中选与否,均 由比选人自己承担。

1.2.2本项目的报价应包括:附件4中清单单价,配送 费及涉及到的其他所有费用,本项目报价为包干价,不再另 行增加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含税)为人民币_63.83万元(大写金 额:陆拾叁万捌仟叁佰圆整),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取消 比选响应方的比选资格。

在修正范围内的以下情形不作为比选响应文件作废的依据:

(1)比选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数字表示的数额与用文字表示的数额不一致时,以文字数额为准;

(3)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二、合格报价供应商

具有与本比选文件要求相适应的生产、安装和维修能力,包括供应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和安装能力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商。比选响应单位必须具备;

2.1营业执照、公司资质等;(具体描述应与1.1资质 要求一致)

2.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成交标准

本次比选成交人确定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成交。

具体比选规则如下:

3.1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时,送达的比选响应文件少 于3个的,应停止比选活动,将递交的比选响应文件退还比 选响应人,并重新组织比选。重新比选仍然不足3个单位的 比选项目将可以继续进行比选。

3.2如有项目因专业性及特殊性,导致有效比选响应人 不足3个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否决所有比选响应人。但是有 效比选响应人的经济、技术等指标仍然具有市场竞争力,能 够满足比选文件要求的,评审委员会可以继续评审,根据符 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人。

3.3项目重新比选时,经评审有有效比选响应人的,应 当按规定程序,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等综合因素 进行评审,得分最高的作为成交人。

四、比选文件发放的时间及地点

比选文件及相关资料不提供纸质版本,于招标公告挂网后自行在武陵都市传媒网下载。

五、项目比选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5.1项目比选响应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贰万_元整

5.1.1提交方式:比选响应人企业基本账户银行转账。比选响应人提交比选响应保证金后应到采购人财务部(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黔江武陵山机场办公楼3楼)换取保证金收据,并将保证金收据复印件装入比选响应文件中。

户名: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50001323600050002967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重庆黔江分行

注意:比选响应人递交比选响应文件时应出示采购人财 务部开具的项目比选保证金收据,否则,采购人将拒收比选响应文件。

5.1.2提交截止时间:比选开始前一个工作日

5.1.3项目比选响应保证金的退还:响应保证金在成交 结果公示期结束且无异议后,比选响应单位将响应保证金收 据原件、比选响应单位账户信息一并递交黔江武陵山机场扩 建办(采购办公室),我司凭借该收据根据相关规定在20 个工作日内将项目比选响应保证金以银行转账方式退还至 比选响应人,该项目比选响应保证金递交期间不计利息。

5.2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_贰万元整,在收到成 交通知书15日内缴纳,于履约结束后一次性退还(不记利息)。

六、支付方式

支付以实际送货的数量和约定的单价为准。所供货物经 我司验收合格后,供应商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我司于20个工作日内完成支付。

七、工期/到货时间

到货时间:合同约定

八、质保期:三年

保修期:三年

九、比选响应有效期

90天(自比选响应人提交比选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计 算)。注:比选响应有效期作投标有效期理解。

十、比选响应文件的编制和提交

10.1比选响应方应当按照比选采购文件的要求编制比选响应文件,比选响应文件应当对比选采购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实质性应答。

10.2比选响应文件应用A4规格纸编制并装订成册,主要由以下几个部分组成:

10.2.1封面。

10.2.2加盖公章的报价函及声明(格式按附件1)。

10.2.3报价部分。比选响应方应按照比选采购文件要 求报出拟提供货物的品牌、规格、产地、单价、总价等详细 内容,各项报价应包括拟提供货物的运输、安装和服务等全 部费用,报价为含税报价,增值税税率单列。

10.2.4技术部分。如果提供的材料和服务与比选采购 文件要求有偏差,必须详细说明,须经比选小组评定和采购 人许可,才能作为供应商实质性响应。(表格自制)

10.2.5商务部分。主要包括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委托书(原件)等。

10.2.6比选响应文件可合并装订成册,纸质文件一式2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1份。

十一、比选响应文件作废条款

11.1未按照规定交纳比选响应保证金的(若要求缴纳 比选响应保证金)。

11.2比选响应人的报价超过比选最高限价的。

11.3比选响应文件未装袋密封的。比选响应文件封面及密封袋封面上须注明“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比选 响应单位名称” ,并加盖单位公章。

11.4比选响应文件装订要求不符:

11.4.1散装或者活页装订的;

11.4.2比选响应文件份数不足;

11.4.3比选响应文件封面未标注正副本(密封袋封面 无需标注正副本)。

11.5比选响应文件中报价函部分、授权部分无法定代 表人签字(签章)或签字人无有效授权书的。

11.6报价函部分未按规定的格式完整填写(增项填写 不作为作废条款)。

11.7评审委员会审查发现比选响应文件未能对比选文 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11.8有串通比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十二、异议

12.1比选响应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活动不符 合法律、行政等规定的,应当在采购结果公示期之内以书面 形式向采购人提出异议(以采购人收到书面异议之日为准)。

12.2异议提出人向采购人提起异议时,应当提交异议书。异议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三)异议请求及主张。

(四)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据、证明材料。

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函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和委 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异议提出人是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的, 异议函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并附 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若异议函有关材料是外文,异议提出 人应当同时提供中文译本。

12.3异议提出人对异议事项提出的请求和主张,有责 任提供证据;只有自己陈述而不能提出其他相关证据的,对 其请求和主张不予支持。

12.4异议提出人不得虚假异议、恶意异议,不得以异 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阻碍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若出现该情况,视为无效异议,不再受理。

12.5异议提出人不得捏造事实,不得伪造材料或者以 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提起异议。异议提出人提供证据存在 下列情形之一,不能提供合法证明,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来源 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予采信:

(一)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招标投标保密信息。

(二)应当保密的采购响应文件(但采购人提起异议时, 采购响应文件不作为非法证据)。

(三)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保密的投标文件评审 和比较情况、中标候选人推荐情况和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四)其他依法应当保密的信息和资料。

12.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异议,不予受理:

(一)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难以查证。

(二)未署异议提出人真实姓名、签字和有效联系方式。

(三)未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 公章,或未经主要负责人或异议提出人本人签字。

(四)不在结果公示期内的。

(五)已对异议事项做出答复的。

注:对比选文件内容的异议应在比选文件规定的质疑期 内提出;对比选唱价环节的异议应在比选唱价环节提出。

12.7异议处理决定做出前,异议提出人要求撤回异议 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撤回异议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其他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应当准予撤回,异议 处理过程终止。异议提出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提出异 议,若再次提出则不再受理。

十三、监督部门

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纪委

地址: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电话:023-79850766

十四、比选时间、地点及结果通知

14.1比选响应文件必须在2022年7月5日9:00至 10:00前送到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办公楼 208室,过期不予受理。

14.2 2022年7月_5日10:00时在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武陵山社区居委 八组黔江武陵山机场)办公楼对本项目进行比选,各比选响应人须参加。

14.3参加比选唱价会议的比选响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 其授权的代理人应当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的 代理人还应当随身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 备核验其合法身份。

比选响应人若未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比选 唱价会议,视为该比选响应人默认比选唱价结果。

14.4比选结果通知:待结果确定后会及时通知,原则 上只通知被选中的比选响应人,对未被选中的比选响应人不通知、不解释。

十五、联系方式

业主: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话:023-79850691

邮编:409000

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航站楼要客区家具供货及安装项目比选文件.pdf

附件4:重庆市黔江武陵山机场新航站楼要客软装需求清单.xlsx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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