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 谭先鸿)近日,黔江区司法局杉岭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到杉岭乡中心校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讲进校园活动。旨在切实提高青少年的法治观念,引导青少年学生积极参与学习。
活动现场,司法所工作人员围绕民法典中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相关内容,详细解读民法典中关于民事行为能力、生命权、健康权等法律规定,同时结合家庭暴力、校园霸凌等案例以案释法,深入剖析其背后的法理知识,用生动易懂的方式让广大师生直观感受到民法典就在身边。
本次宣讲活动突出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目的是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的违法犯罪行为,帮助同学们运用民法典来保护自身权益,让青少年远离校园欺凌,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增强法治观念,为构建平安校园、文明社区、和谐社会贡献法治力量。
活动结束后,学生们纷纷表示要做勤奋好学的好学生,遵纪守法的好公民。通过此次宣讲活动,提升了广大师生的法治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受到现场师生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