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朝政)绿色开采矿山资源利用效率高,对生态环境影响小,并能使企业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协调优化。日前,记者获悉,黔江区将全面实施绿色开采,压实生产矿山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主体责任。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提升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黔江区以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为突破口,积极探索自然资源生态修复的新途径。坚持“边开采、边治理”原则,新建矿山应当按照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在投产前建成绿色矿山,已建矿山应当加快升级改造,大中型矿山在采矿权出让合同约定时限内建成绿色矿山,小型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规范管理。因地制宜强化历史遗留和关闭矿山生态修复,促进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统一。
下一步将积极落实《重庆市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制定全区绿色矿山建设年度计划,以建筑石料用灰岩矿山为重点,有序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水平。到2022年,完成2个绿色矿山建设。到2025年,持续巩固绿色矿山创建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