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宣传新修订《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本报讯(记者 刘旭东 通讯员 张勇 实习生 李安桐 文/图)近来,黔江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多措并举宣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如图),让该法深入人心。

“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变化不少,能更好的保护耕地,大家都来了解一下哈。”8月19日,区规划自然资源局在武陵文化广场和红军广场分别设置现场宣传咨询点,宣传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宣传现场,印有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内容的横幅悬挂在旁边,醒目的大字吸引着过往市民驻足观看;流动宣传车和流动音响滚动播发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工作人员一边忙着给市民分发宣传资料,一边现场解答大家的疑问。

据了解,《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于1998年12月颁布,这是第三次修订,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于今年7月2日公布,将于 9月1日起正式施行。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删除了16条内容,新增了39条内容,修订了27条内容,特别是加大违法用地查处力度,将原罚款10元~30元每平方米提升至100元~1000元每平方米,明确了以土地开垦费、土地复垦费2~5倍进行处罚等,为史上最严《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为全面贯彻执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落地生根,区规划自然资源局联合相关单位,在全区进行全方位宣传,让广大群众更加了解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维护自身权益。

据介绍,区规划自然资源局通过在城区人流量大的地点设置宣传咨询点,流动宣传车辆深入各重点集镇、村(社区),利用短信、微信、网络等方式,宣传《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相关内容。


编辑:黔江编辑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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