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英 特约通讯员 段利明 文/图)“大姐,趁空闲时候学习一下。”近日,在黔江区水田乡的村头巷尾,总会有一群穿着红背心的志愿者们拿着宣传单,挨家挨户地进行宣传。
志愿者发放宣传资料
连日来,水田乡持续加大《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施行工作,学习宣传有声有色。为了更好地抓好《条例》学习工作,常态化抓好学习与宣传,水田乡机关、企业、4个村(社区)以集中学习、院坝会、赶场天宣传、微信群宣传等形式,政府、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LED常态化滚动播放《条例》宣传内容,工作日坚持广播播放《条例》内容,每日播放《条例》全文20余次,微信群转发《条例》公益广告图片10余次。
水田乡还坚持把《条例》贯彻施行与巩卫行动有机结合,以文明行为宣传助力巩卫行动。广大志愿者带头行动,积极投身到集镇和村(社区)环境整治中,引导广大群众做新时代文明使者,自觉维护好自家院落卫生,做到门前“三包”,主动参与巩卫行动。党员干部带头讲文明、树新风,将文明行为贯穿到为民办实事各项工作,广泛传播文明新风;组织开展党史学习教育进院坝和“文明生活进农村”文明实践主题活动,引导党员干部和群众珍惜来之不易的幸福新生活,传承红色基因,发扬“厉行节约 拒绝浪费”传统美德,逐步实施“垃圾分类”,建设美丽乡村,做到不乱穿马路、不违规停放机动车、不办“无事酒”,把提升文明素养落实到日常生活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