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英 文/图)文明是社会进步的标志,是城市软实力的象征。3月1日,《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记者了解到,近段时间来,黔江区积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学习、宣传栏张贴、电子屏幕播放、广播、宣传活动进社区等方式,迅速掀起《条例》学习热潮。
强化学习宣传
“全体干部职工要强化学习,争当《条例》的传播者、践行者和维护者。”3月17日下午,水市乡组织干部职工等学习《条例》。3月18日上午,黄溪镇、石家镇、鹅池镇分别在辖区组织干部职工、社区干部集中学习《条例》。
会后,各乡镇将《条例》的音频文件传到相关工作群中,督促群员认真学习。同时,部分乡镇利用广播进行宣传,不定时播放《条例》。
3月18日,区生态环境局在园区管委会向园区企业宣传《条例》(如下图),展示宣传海报,鼓励企业下载制作,营造学习《条例》的良好氛围。
公益广告位宣传
“提高文明素养,弘扬时代新风”“维护公良秩序,推动社会进步”……日前,区水利局、正阳街道办事处等部门利用辖区公益广告栏宣传《条例》相关内容,对《条例》的背景、文明行为奖惩机制、文明行为规范与监督、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宣传,让公众进一步领会《条例》的意义,增强了文明行为意识。
开展入户宣传
3月18日,金洞乡组织志愿者在辖区内入户宣传《条例》,营造人人学文明、人人讲文明、人人行文明的浓厚社会氛围,建设文明和谐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