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79081234报道(记者 徐朝政 文/图)“禁渔期已经到了,黔江河上还是能看见钓鱼客出没的身影。”近日,有黔城市民拨打本报热线电话反映,希望在禁渔期加大宣传力度,禁止市民钓鱼。
排污管上钓鱼
记者在黔江河上看见,确实有少部分垂钓爱好者依然我行我素地钓鱼,有的在岸上垂钓,还有一些人坐在河边的草丛中,更有胆大的坐在河中心的拦河坝上,更有甚者还坐在了排污管道上面,“任由河水流过,我自岿然不动”,如此举动非常危险。
记者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和共抓长江大保护的决策部署,重庆市已经对全市长江流域重点水域实行全面禁捕。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2004年8月颁布的《渔业法》明文规定,禁渔期禁止捕鱼。
另外,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禁渔期间,黔江全区天然水域禁止所有捕捞作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方式进行捕捞作业、包括垂钓;禁止扎巢采卵、挖沙采石;禁止销售、收购、加工在禁渔区或禁渔期,捕获的天然水域渔获物。即禁渔期内,农贸市场、餐馆等不得经营野生鱼,如果发现,市民可举报。
目前,黔江区的禁渔范围扩大到所有天然水域,包括各街道镇乡境内的支流、小河道,如阿蓬江、段溪河、后坝河(含小南海堰塞湖)、细沙河、金洞河、金溪河、柚溪河、南溪河、九曲河、太极河(含太极水库)、深溪河、泡水河、黔江河、诸佛江、石会河(含老窖溪水库)、青杠河等。为了保护天然水域野生鱼类,黔江区渔政部门将同步启动禁渔期执法巡航,联合公安、海事部门对阿蓬江进行全流域不间断巡查,持续打击各类渔业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