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79081234报道(记者 黄英 文/图)“正阳工业园区一厂房附近有人在焚烧什么东西,现场浓烟滚滚。”12月14日,黔江市民李先生致电本报热线称有人露天焚烧垃圾或是秸秆类,现场烟雾较大。
焚烧垃圾冒起黑烟
当天下午2时左右,记者赶往李先生所描述的地点发现,现场的确烟雾缭绕,该焚烧点位于武陵大道旁,上方便是厂房区,距黔江火车站仅有几百米的距离。记者走近查看,焚烧的主要是周边的树叶杂草等物,火堆堆放整齐,四周有清扫的痕迹,焚烧点并没有发现人。
“不管露天焚烧垃圾还是秸秆,都是不对的,更何况是在人流量较多的工业园区,实在是危险,而且现在国家不是明令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李先生说。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露天焚烧秸秆不仅危害多,会使秸秆中的有机物质和氮养分,在焚烧过程中丧失殆尽,只留下一些钾素和多呈不溶解状的磷素,难以被农作物吸收。野外集中焚烧秸秆时,加速空气的对流,增加风速,容易改变风向,还会产生飘浮于空中的“火团”,人为难于控制,容易蹿至院落和田间,引发房屋、农作物的火灾,造成人、畜伤亡,农作物、财产损失。而且也是一种严重违法行为。有关法律专业人士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可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行政拘留;对构成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