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热线79081234报道(记者 谭鹏 文/图)“近段时间以来,我发现在黔江各公共停车位处,用塑料凳、三角锥来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十分常见,这种行为不可取。”近日,市民冯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
被占用的公共停车位
当日晚,记者在位于城南街道曾家巷的公共停车位处看到,四个塑料凳一字排开,将该路段上的两个停车位占用。
“公共停车位是大家都可以停,但塑料凳子是私人物品,要想在车位上停车的车主一旦动手把塑料凳移动,扯皮的事情肯定免不了。”冯先生说。
冯先生认为,公共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商家或者个人都不能将门前的公共停车位私自长期占用或禁止其他车主停车。
“其实这种用私人物品占用公共停车位的现象在黔城较为普遍,这种不文明的行为不可取,希望相关部门管管。”冯先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