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陶原 通讯员 孙林奎)按照重庆市教委统一安排,日前黔江区教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20年中小学暑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就做好黔江区2020年中小学(幼儿园)春季学期期末、暑假及秋季学期各项工作进行了安排。
《通知》规定,黔江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三年级除外)7月11日起放暑假,高中一、二年级7月19日放暑假,初三、高三年级全体学生在中考、高考结束后即刻离校。幼儿园参照义务教育学校放假时间执行,中职学校参照普通高中学校放假时间执行。2020年秋季学期按照校历规定,9月1日正式开学行课。
《通知》要求,全区各中小学校要继续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严格执行放假规定,任何学校不准提前或延后放假,确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放假时间的,须向区教委报告,经区教委批准。同时,向学生家长说明原因,向社会公示。
此外,《通知》还对暑期安全工作、学习生活、招生入学及下期开学准备工作作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