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黄敏)美酒虽好,但贪杯易闯祸。近日, 黔江区法院审理了一起酒后伤人案件,被告人被行拘罚款,还要赔偿原告损失。
2019年11月10日下午,冉某与朋友一起聚餐喝酒,醉酒后到邻居许某家无故对许某拳打脚踢,导致许某右侧第11、12肋骨骨折受伤入院。冉某因酒后伤人被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许某出院后,多次要求冉某赔付其医疗费等损失,但冉某一直未予赔偿。许某一纸诉状将冉某告到黔江区法院,黔江区法院第二人民法庭经审理认为,冉某醉酒后无故殴打他人,造成了许某身体受到伤害,冉某应当对许某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法院最终判决冉某赔偿原告许某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损失,并承担该案案件受理费。
黔江区法院法官提醒市民:朋友亲人聚会喝一点小酒无伤大雅,但一定要有所节制,切莫像本案中的冉某那样,一时贪杯害人又害己。法律明确规定,醉酒伤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