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各项检察工作有序推进。
把握正确政治方向
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法治自觉、履职自觉,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与党同心、与民同心、与法同心。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全年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汇报工作23次,得到区级主要领导批示12次。
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学原文、读原著、悟原理。党组班子脱产学习5天,集中学习8次,机关各党支部集中学习11次。收集整理意见建议24条,针对8个专项整治制定具体措施52条。班子成员带头为干警讲授“从党章的‘变’与‘不变’看共产党员的初心和使命”等主题党课13次,组织干警到万涛故居、水车坪等地开展红色教育,重温入党、入检誓词,畅谈入党、入检初心。
坚持站位全局大局
2019年以来,黔江区人民检察院持续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打击恶势力的嚣张气焰,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依法起诉恶势力案件2件14人,批准逮捕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9+4”类案件35件92人,提起公诉51件136人,对公安机关侦查的重大案件提前介入6件。
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积极参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19件33人,提起公诉15件22人。积极服务精准脱贫攻坚战,依法严厉打击扶贫领域犯罪案件1件1人,协调救助因案致贫受害人1人,落实产业帮扶资金17万元。积极融入和服务污染防治攻坚战,起诉渝东南一区四县破坏环境资源类案件96件152人,督促17名案件当事人缴纳生态修复金3万余元,补种树苗5000余株,放养鱼苗4万余尾。纵深推进反腐败斗争,坚持协作配合,主动同黔江区监委沟通,向区监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职务犯罪线索3条均立案调查或侦查。坚持有腐必惩,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追赃346万元,推进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为减少对抗、化解风险、促进和谐,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391件555人,适用比例76%;提出量刑建议444人,被告人认罪服判率98%;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58件,适用速裁程序审理218件,无撤回起诉及无罪判决情形,认罪认罚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对涉罪未成年人不批捕10件15人,不起诉9件12人,对11名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犯罪记录依法予以封存。在区职教中心挂牌成立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帮教考察未成年人。与区公安局、黔江中心医院联合成立“一站式”询问救助中心。开展检察长兼任法治副校长和“‘莎姐’送法进校园”活动,教育学生知法、懂法、守法、用法。
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认真落实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关于“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指示,全年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来电142人次,对43件来信实现了7日内程序性回复和三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对申诉人不满意答复结果的典型案件,院领导带头化解“心结”。进一步深化“背篓检察官”工作方法,深入偏远村居巡访62次,开展乡村普法活动34次,联合辖区派出所、司法所化解矛盾纠纷55件。注重运用检察建议推进综合治理,对办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12件,获区级领导批示5件。
2020年,黔江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把握“稳进、落实、提升”的工作主题,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主动把上级党委和党组各项决策部署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落实到位,推动“四大检察”“十大业务”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为推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积极有效的司法保障,努力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创造安全的政治环境、稳定的社会环境、公正的法治环境、优质的服务环境。 (记者 刘彦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