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联合执法行动

  本报讯(记者 刘彦祺 通讯员 钟圣文)1月19日,黔江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城市管理局、区公安局、辖区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联合持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活动,联合执法组先后对民主街、书香门第小区、学府路开展消防车通道执法检查。

  消防车通道是火灾发生时供消防车通行的道路,是实施灭火救援的“生命通道”,一旦出现占用、堵塞、封闭情况,将严重影响消防车的正常通行,延误灭火救援时机,极易造成火灾蔓延扩大,甚至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执法人员在治理活动中,再次明确了消防车通道集中画线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和具体内容,提出开展消防车通道自查自改,以及近期内组织对消防车道进行集中清理的建议。治理过程中,执法人员现场劝导驾驶员及时将车辆驶离消防通道,同时教育驾驶员今后注意不要违规停车,特别是不能够阻挡消防通道;同时,对持续占用消防通道的违规停放车辆进行了处罚。

  当天,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出罚单21张,清理各类车辆60余辆。同时要求社会、单位要加强巡查检査,及时消除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等隐患问题;有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加强消防车通道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并制止乱停乱放行为;无物业服务企业的住宅区,由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组织成立管理机构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落实专门人员,加强消防车通道管理,防止被占用、堵塞。联合执法组晚上20时在各路段还进行了复查行动,各路段消防通道占用等现象明显得到改善。

  下一步,黔江区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整治“生命通道”堵塞、占用严重区域,使消防车通道实现标志化、标牌化、规范化管理,建立消防车通道整治长效机制,确保整治行动整出声势,治出效果,真正解决困扰群众的实际问题。

  此次治理最重要的是明确了社会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依法履行的消防车通道管理职责,主要包括五大方面:一是划设消防车通道标识,开展巡查,采取安装摄像头等技防措施,保证管理区域内车辆不得占用消防车通道,并对违法占用行为进行公示。二是在管理区域内道路规划停车位,预留消防车通道宽度。消防车通道的净宽度和净空高度均不应小于4米,转弯半径应满足消防车转弯的要求。三是消防车通道上不得设置停车泊位、构筑物、固定隔离桩等障碍物,集中清理违法设置的铁桩、石墩、水泥墩、限高杆、架空管线、广告牌等固定障碍物以及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的车辆等。四是采用封闭式管理的消防车通道出入口,应落实在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的保障措施,不影响消防车通行。五是定期向管理对象和居民开展宣传教育。对发现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及时制止和劝阻;对拒不听从的,采取拍照摄像等方式固定证据,并立即向消防救援机构和公安机关报告。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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