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区2020年征兵公告

  全体市民和适龄青年:

  根据“两征两退”改革暨2020年全国、全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从2020年起全国正式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春季征兵从1月中旬开始网上报名,2月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3月组织役前训练和启运新兵;秋季征兵从6月初开始报名,7月组织体检、政治考核和走访调查,8月组织役前训练,9月启运新兵。春季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20年3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3月1日起算;秋季批准入伍时间统一为2020年9月1日,新兵的军龄从9月1日起算。义务兵服役的期限,按兵役法规定的2年执行。

  全国征兵网已于1月10日正式开通,全面受理2020年网春季兵役登记、应征报名和政策咨询等工作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重庆市兵役登记实施细则》,现将黔江区2020年征兵政策、应征报名等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原则和办法

  (一)征集原则

  1.征集对象和范围。男青年征集对象为高中(含职高、中专、技校)毕业及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年,优先批准学历高的青年和应届毕业生入伍。女青年征集对象为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及在校生。2019年已被普通高等学校录取及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应征且符合条件的,可以批准入伍。

  2.年龄条件。男青年为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高中、职高、中专毕业生年满17周岁,根据自愿也可应征),高中、职高、中专毕业生年龄在22周岁以内,大学专科毕业生在23周岁以内,大学本科毕业生在24周岁以内;女青年为2020年12月31日以前年满17至22周岁的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含高校新生)、普通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及应届毕业生。

  3.政治、体格条件。政治条件,按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格条件,按照国防部2015年颁布的《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应征公民体格检查办法》和有关规定执行,其中:身高,男青年不低于160cm,女青年不低于158cm,条件兵另行规定。体重,标准体重kg=(身高cm-110),男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15%;女青年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视力,应征男女青年的右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左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5;采取准分子激光手术矫正视力的应征青年,手术时间距应征时间在半年以上,且无并发症双眼裸眼视力达到4.8,眼底正常,合格。

  (二)征集办法

  适龄青年应当在其户籍所在地应征,经常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不在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且取得当地居住证3年以上的,可以在经常居住地应征。根据市征兵办要求,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在校生可在学校应征,也可在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男兵经政治考核、体格检查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区征兵办批准入伍,女兵经市征兵办组织体格检查、面试(政治考核由区征兵办负责)合格并符合其他征集条件的由市征兵办批准入伍。

  二、应征入伍程序

  (一)男兵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春季征兵于2月15日前,秋季征兵于8月5日前,由应征意向男性公民(含高校在校生、毕业生)可登录“全国征兵网”(网址:http://www.gfbzb.gov.cn),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报名成功后,自行下载打印《男性公民兵役登记/应征报名表》及《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符合国家学费资助条件的,同时还应下载打印《高校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分别交所在户籍地乡镇街道武装部、高校征兵办和学生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2.体检和政治考核。春季征兵于2月9日前,秋季征兵于7月6日前,预征对象的应征青年、大学生可在学校所在地或者入学前户籍所在地选择一个作为自己参军入伍的应征地。征兵开始后,应征地兵役机关会将具体上站体检时间、地点通知预征对象的应征青年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学生证、学历证书、以及审核盖章后的《报名表》、《登记表》、《申请表》直接参加应征区征兵办公室组织的体格检查,当地公安、教育等部门将同步开展政治联审工作。

  3.走访调查。政治联审和体检初步合格者,将由区征兵办公室通知大学生所在乡(镇、街道)基层人武部,安排走访调查。

  4.预定新兵。区征兵办公室对体检和政治考核双合格者进行全面衡量,确定预定批准入伍对象,同等条件下,优先确立学历高的应届毕业生和全日制本科生为预定新兵。

  5.役前训练。经区征兵办确定的预定新兵,由区人武部统一集中开展不少于7天的役前教育训练,训练合格后确定新兵人员名单。

  6.张榜公示。对确定的新兵名单将在区、乡(镇、街道)、学校进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

  9.批准入伍。体检、政治考核合格并经公示的,由区级征兵办公室正式批准入伍,发放《入伍通知书》。学生凭《入伍通知书》办理户口注销、享受义务兵优待,等待交接起运,统一输送至部队服役。申请学费资助的,还要将加盖有区级征兵办公室公章的《申请表》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偿还学费和学籍保留。

  (二)女兵报名程序待市征兵办下达正式通知后再另外公布。

  三、惠兵政策

  (一)优抚政策

  两年义务兵期间,男女兵同样享受黔江区政府每年发放家庭优待金不少于10000元,并对大学毕业生一次性奖励10000元,大学在校生一次性奖励8000元,高校新生一次性奖励6000元;同时对批准入伍到西藏、新疆的一次性奖励5000元。

  (二)学费资助

  国家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对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资助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详情可查询全国征兵网和咨询各乡镇街道武装部)。

  (三)安排工作

  退役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一是士兵服役满12年的;二是服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获三等功以上奖励的;三是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四是是烈士子女的。

  不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报考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聘用)。

  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

  2020年1月20日

编辑:陈庆
    网络新闻部:023-79310379 广告联系:13983562888 技术:023-79310379
    网络新闻部QQ 250602167 点此给我发消息 广告联系QQ:37771497 点此给我发消息 技术QQ:9663649 点此给我发消息
    武陵传媒网 版权所有 未经书面授权不得复制或建立镜像 邮编:409099 Copyright © 2004-2017 wldsb.com, All Rights Reserved.
    渝ICP备11002633号-1  《互联网出版物许可证》(证件号:新出网证[渝]字013号) 重庆市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232016003

渝公网安备 500114025000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