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需要有聪明才智,但有了聪明才智还得用对地方。家住石柱、二十出头的大黄却没把他的智慧用到正道上,而是用来琢磨如何能够“造枪”。结果,这位“造枪天才”把枪是造出来了,但还没等过足“枪瘾”,警察就找上了门。
由于一直对枪比较感兴趣,大黄一直在寻找能够拥有一把枪的想法。连他自己也没想到,自己的这个想法真的还能够变成现实:2017年10月至2018年期间,他通过“自学”,开始在X宝网上购买零配件组装。
自从有了枪之后,大黄的日子别提有多开心。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他用着自己“造”的枪,很是得意。但好景不长,2019年10月16日,涉嫌非法制造枪支的大黄就被警方抓获。随后,警察在其家中依法扣押疑似火药枪一支,钢珠、射钉弹若干并送检。后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大黄改制的火药枪经击发试验,能够打燃射钉弹底火,能够完成以火药燃烧气体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过程,被认定为枪支。
经石柱检方提起公诉,前不久,石柱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官认为,大黄违反枪支管理规定,非法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枪支罪。由于在办案过程中,大黄如实供述自己犯罪事实系坦白,故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三款、第七十三条第一款、第三款、第六十四条之规定,法院作出判决:大黄犯非法制造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六个月。
—— 以案释法 ——
所谓非法制造枪支,是指违反国家有关法规,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私自制造枪支的行为,制造包括制作、加工、组装、改装、拼装、修理等具体方式。枪支的杀伤力大和破坏力大,我国实行严格的枪支管理制度,因为它威胁着人的生命、健康和重大公私财产的安全。值得一提的是,大多数群众目前对军用枪支的危害性可能有所认识,但是对气枪、火药枪等非军用枪支的危害性缺乏认识。根据最高法的相关规定,未经批准非法制造、买卖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即可构成非法制造、买卖枪支罪。任何人都不得怀有侥幸心理,否则,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文中人物为化名)
(记者 王华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