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材线虫病”疫情排查行动全面展开

  本报讯(记者 龚杰品 实习生 刘灿)近日,记者了解到,为加强黔江区松材线虫病疫情防治,进一步强化松材线虫病疫情管理,当前黔江区已在全区范围内开展松材线虫病疫木专项执法行动。

  据了解,通过开展专项行动,切实加强对涉检单位和个人的检疫登记和监管,深入排查疫木流失、违法违规采伐、运输、加工、经营和使用疫木及其制品行为,查清疫木及其制品来源,消除疫情传播扩散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案件查处率达100%。建立松材线虫病疫木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疫木检疫执法行动常态化、制度化,培育全社会遵规守法的良好氛围。

  此次行动的主要任务是全面排查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使用林业通信息系统全面排查辖区内运输、经营、加工和使用本地松木及其制品情况,并及时上传信息;组织疫区乡镇、森林公安等,对疫点乡镇农户房前屋后堆放的病死松树、松材等及时清理,及时销毁。对未申报植物检疫而从事选育、生产、加工、经营的应施植物检疫单位或个人,及时告知并办理检疫登记证。松材线虫病疫区还要排查非除治性采伐情况。排查要实现“全覆盖”,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一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此次行动要深入排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重点排查运输、加工、使用电缆盘、光缆盘、托盘、坑木、木质包装箱等松木制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公路、铁路、电力、通讯、建筑等部门(系统)工程施工单位。查清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的来源,及时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排查过程中,发现从松材线虫病疫区调入的或者有松材线虫病疑似症状的松木及其制品及时取样鉴定;发现引起疫情或者有引起疫情危险的,依法进行立案查处。对带疫松木及其制品取证、查处后予以销毁。

  对经营加工使用进口松材的单位和个人,要建立经销台账,便于开展追踪溯源。要分级追踪调查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本区内的,由本区组织开展来源追踪调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区外、市内的,由调入地为主、调出区县为辅开展来源追踪调查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里支持协调。松木及其制品来源为市外调入的,登记跨省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查情况汇总表,统一报市专项行动领导办公室上报国家林业和草原局,由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责成调出省市区逐一开展追踪调查,查处有关违法违规行为。

  通过本次专项行动,建立黔江区经济信息委、区公安局、区住房和城乡建委、区交通局、区城市管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管局、黔江海关、市邮管局二分局等指挥部成员单位间检疫执法联动机制;建立完善森林公安、森防、林政、资源、种苗等内部机构联合检疫执法机制,协同开展检疫执法行动,实现疫木检疫执法的常态化、制度化。

  本次专项行动分为动员部署、集中行动、总结整改三个阶段进行。集中行动阶段为6月至11月。要求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要按照专项行动方案和各自职责,全面开展检疫排查,松材线虫病疫区涉检企业须签订《不加工松木承诺书》。8月31日前完成排查和调查任务,9月5日前将《异地调入松木及其制品情况登记汇总表》及《跨省调入松木及其制品追踪调 查情况登记汇总表》上报区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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