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试用期离职但要工资 老板直呼冤枉律师说该付

  本报热线79081234报道(记者 王华松)5月28日,黔江一民营业企业周姓老板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小李来公司第一天就给他说得清清楚楚,如果干不上一年就不要上岗,因为他们公司目前才刚刚起步,如果来干几天就走人既会耽误他们的人才培训计划,也会耽误工作安排。而且还特别给他强调过,如果在试用期间自动离职,肯定不得算工资的。他来的时候答应得好好的,至少两年内不辞职要好好干,结果一个月试用期才干了11天就不来了,而且还要求必须立马把这11天的工资给他结了,你说冤不冤……

  为此,记者咨询了某律师事务所刘律师。刘律师分析认为,像这种情况,周老板是应该给小周结算工资的。如果拒绝支付小李工资,小李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周老板支付其工资。“但是如果周老板有证据证明因为小李的离职给他造成了一定损失,周老板同样也可以提出要求,小李也要对公司进行一定赔偿的。”刘律师说。

  “作为劳动者,如果在正常工作的情况下得不到工资,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一是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二是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是给个人工作,不算劳动关系,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该个人老板,要求支付劳动报酬。”刘律师提醒说,作为用人单位,也特别要注意运用法律手段充分保障自身权益,一定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办好相关手续,只有这样,无论是用工单位还是劳动者都“互不相亏”。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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