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影响个人征信

  本报讯(记者 程刚)日前,记者从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了解到,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将影响个人征信。

  这些情况将严格审核真实性

  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相关负责人介绍,住房公积金是国家强制推行的长期住房储金,是我国城镇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享有公积金是职工的法定权利,重庆辖区内所有机关、企事业单位,均应按规定为职工建缴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在制度设计上,是把有限的个人资金汇集起来形成稳定、可持续的资金来源,主要通过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资金支付购房款等方式,帮助职工解决住房问题,具有专用性、保障性和互济互助的特点和属性。

  哪些情况提取公积金要严格审查?

  对同一人多次变更婚姻关系购房、多人频繁买卖同一套住房、异地购房尤其是非户籍地非缴存地购房、非配偶或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等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要严格审核住房消费行为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

  同时,集中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全面清理宣传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网站、微信、QQ、电话、灯箱、小广告等相关信息,对协助职工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中介机构和其他组织,依法予以查处。

  这些行为予以重点核查处理

  目前,重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已建立与公安、民政、不动产登记、主要商业银行等部门的信息协查机制,对身份信息、购房行为、贷款行为、婚姻关系、重大疾病、享受低保等信息实现联网协查。并对以虚构购房行为、捏造婚姻关系、同一住房频繁买卖等方式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将予以重点核查处理。

  下一步,住房公积金黔江分中心将联合公安经侦等部门,加大对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行为整治力度,重点查处协助职工违规提取公积金的非法中介机构,对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使用虚假材料等手段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将终止办理相关业务,通报职工工作单位,追回骗提、骗贷资金,并自发现违法行为之日起取消职工5年内的提取、贷款资格,拟纳入个人征信及失信“黑名单”,将相关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

编辑:陈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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